我会协办“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”宣贯会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〔2019〕3号,以下简称《若干意见》),落实促进我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,3月22日下午,由深圳市商务局、深圳海关共同举办的《若干意见》政策及解读宣贯会在市民中心B区多功能厅召开,深圳市商务局副局长周明武、深圳海关副关长涂琳、商务局保税处处长姚文开等政府部门领导、行业协会及企业代表逾300人参加会议,会议由姚文开处长主持。
《若干意见》围绕“五大中心”发展目标提出21项举措,主要包括:
1.统筹两个市场,打造加工制造中心;
2.推动创新创业,打造研发设计中心;
3.推进贸易便利化,打造物流分拨中心;
4.延伸产业链条,打造检测维修中心;
5.培育新动能新优势,打造销售服务中心。